◎文╱全聯會記者陳進男
看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高層表示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劉建國因多次動員未到或未投票,因此不能再參加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據說是依照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組織規程與強制動員辦法,黨團成員重大法案未出席院會、委員會與黨團會議達兩次,就喪失選擇該委員會的權利,因此一切處理都依法有據。
個人覺得如此的依法有據,實在是有待商榷,因為黨內規章不應凌駕於國家法律,依據憲法第62條規定「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因此,立法委員的權力來源透過人民選舉而來,也是人民所授權,執行立委職責本就應以民意為依歸,劉建國委員長期在衛環委員會為國民健康及用藥安全發聲,並捍衛基層勞工基本權益,也因此能受到多數民眾支持與肯定!
例如此次《勞基法》修法,修法內容引發爭議,民進黨所主導修法版本,也有多位立委不支持,此時反而祭出黨紀處分要求黨內立委支持黨團版本,導致數位立委未完全依照黨團政策投票,民進黨團不僅不思檢討,此次更以罰款及退出衛環委員會「一罪二罰」的方式處理林淑芬及劉建國兩位委員,如此作為,實在與民意悖離。
總統蔡英文在執政之初即要所有的黨工職「謙卑、謙卑、再謙卑!」,民主進步黨向來以民主、進步、正義為自許,民主是由下而上、以民為本,這也才是符合民主進步的精神,民意代表若所為能呼應基層民意需求,正是符合蔡總統的呼籲,建議民進黨黨政高層讓劉建國委員能繼續留在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才是呼應總統的謙卑精神,亡羊補牢猶未晚,自我反省檢討,才能不斷進步,如此才是符合社會正義應有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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