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訊】
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黃金舜於10月29日偕同法規委員會主委林亮光拜會食藥署,就藥師所屬之管轄機關一事,向食藥署提出訴求。
藥師一職的管轄目前與醫師同隸屬於衛福部醫事司,然而與藥師業務息息相關的藥事卻是由食藥署所管理。相近的業務卻歸屬不同的機關,恐將產生同一事務不同政令,致使基層人員執行時不知該當如何依歸;或者,一事務互相被認知為另一機關之業務,從而導致踢皮球的發生,使得基層人員的執行失去方向指引,更無從解決諸多問題。
如釋字第778號解釋,關於緊急調劑權一案,以其牽涉藥事的內容,應當由食藥署出面提供意見。然而由於此案件也與藥師密切相關,所以出現食藥署與醫事司相互推諉的情形。
醫事司所管轄的不僅僅有藥師,還有醫師群體。因此,醫事司的立場便需要同時顧及雙方團體的立場,無法全然從「藥」的角度為法案提供建議。雖然食藥署科長楊博文表示,針對釋字第778號解釋,已經與醫師公會召開會議、蒐集意見,並表示會與藥師站在同一陣線,保障藥師權利。但類似之兩難,如醫藥分業單軌制、調升藥事服務費等議題,藥師的聲音仍常受到忽視,這類情況在過去、未來必然還有更多。
林亮光表示,為使藥師與藥事的管轄能夠順暢、意見相偕,讓藥師重回食藥署掌管是必須的。如此一來,藥界的大小事才能受到更完整、更有效率地被管理,藥師的權益與民眾的用藥安全也才能更受保障。
黃金舜也針對執掌情形提出,目前中醫師有中醫藥司管理、牙醫師由心理及口腔健康司負責、護理師則歸屬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唯有醫師與藥師共同受到醫事司管轄。然而,醫事司的業務繁重,在政策執行的順位上,難以將藥師管理擺置於較前的順位,從而導致相關執行容易陷入窘境,藥師更難有暢通的發聲管道。除此之外,藥師與藥事業務自民國99年後到藥師業務歸屬醫事司管轄以前,皆是責成食藥署管理,執行期間並無窒礙難行之處。因此,黃金舜認為,重回食藥署管理,並非不可行之事。
為了能更進一步維護藥師專業權益、守護民眾用藥安全,他再次呼籲,當將藥師業務移回食藥署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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