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中記者王梅芳
109年度食藥署及各地衛生局執行管制藥品實地稽核,查獲違規者計435家,其違規前十名依序如圖所示。
涉醫療不當使用管制藥品,依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其違規情節為大量處方管制藥品併有開立自費處方、大量處方管制藥品未於病歷載明相關病情評估及治療成效紀錄等。
提醒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者應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之收支、銷燬、減損及結存情形,為避免簿冊登載不實平日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 簿冊登載支出數量與處方箋數量不符合,登記時要再三確認數量並且要找出原因。
2. 購買、退貨、受讓、轉讓時最容易出錯或對象記錄錯誤。
3. 不同的藥品批號但相同的管藥代號,應分開登載,不可合併申報。
4. 同樣藥品但是不同管藥代號,應分開登載,不可合併申報。
5. 管藥藥品替代時,藥師更換不同廠牌管藥,要以替代藥品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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