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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學堂

全聯會中藥教學講座【藥來做中藥系列20-2】

了解法規後就可以放心開始做中藥

 

↑中醫藥司

↑衛福部食藥署

↑食藥署網站「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查詢網頁中公告可用的「杜仲葉」、「杜仲雄花」,因使用部位與歸屬藥品管理的「杜仲」不同,千萬別搞錯了,以免受罰。

◎文╱台南記者黃大晉

 

藥師可以做中藥,那我是不是所有的中藥材都可以拿來做成各種成品?


NO!藥師要做中藥,一定要先了解法規,才能避免違規違法,才能省掉麻煩。


啥?藥師做中藥還有規定限制,那這樣不就綁手綁腳、不好玩、不好做了嗎?


NO!目前公告「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約37項)與「可供食品使用原料之中藥材」(約220項),這類的中藥材或草木本植物的材料就高達百種以上,這足夠你用了吧?詳細資料可上中醫藥司(https://dep.mohw.gov.tw/docmap/lp-754-108.html) 或衛福部食藥署(https://consumer.fda.gov.tw/Food/Material.aspx?nodeID=160)網站中查詢。


那麼多的材料素材應該相當足夠讓您來搭配運用,只是,若非已公告的材料,尤其是中藥材,千萬不要使用。因為那些中藥材還是以「藥品」來管理,若業者販售非清單內的中藥材(正面表列),將會被依藥事法處3萬到200萬元罰緩,所以一定要詳查可使用的品項。


另外,有些中藥材雖然公告可供食品使用原料,但在各品項的備註中有但書,例如:人參、當歸,在備註中都有特別記載「不得單一原料使用」,記得一定要做成複方的產品,您千萬不要用單一的原料來做成「人參茶」,那樣就會變成是違規,這是要被罰錢!另外也不要涉及中藥固有成方及其加減方。


另外一個要注意的是,這些公告可供食品使用原料之中藥材,必須要注意「中文名稱」、「學名基原」、「使用部位」是否正確一樣,千萬不能只看到一個名稱就認為有相同字串或類似名稱的材料都可使用,那可能會誤觸紅線。


例如:公告可供食品使用原料的「美洲防風」,學名基原是Pastinaca sativa L.,傳統中藥材「防風」,學名基原是Saposhnikovia divaricate(Turcz.)Schischk. ,兩者不同,「美洲防風」可供食品原料,「防風」就歸屬藥品管理。


又如:公告可供食品使用原料的「杜仲葉」、「杜仲雄花」,你千萬別因為有看到「杜仲」2字,就把歸屬藥品管理的傳統中藥材「杜仲」(乾燥樹皮)拿來當作食品使用,因為部位不同。


因此,藥師要放心來做中藥的第一個步驟就是要先了解法規,知道哪些材料可用、哪些中藥材不可使用,千萬不要搞錯,這樣就能安心來做中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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