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高雄記者毛志民
健保署為有效管控藥費支出而祭出多項方案,自102年起試辦全民健康保險藥品費用分配比率目標制(Drug Expenditure
Target, DET)更是受各界矚目,連年挖東牆補西牆的苦心,令人感佩,然藥品品質與用藥安全卻更是重要。
春節過後,可以感受到民生日用品都變貴了,受新冠疫情、俄烏戰爭、原物料上漲及匯率變動等多項因素而萬物齊漲。然而,看見新聞報導112年度藥價調整將於4月1日生效,預估調整品項數近6,000項,調整金額高達81.8億元,擔心百家爭鳴的學名藥市場被廉價嚴重扭曲,不單是缺藥問題,更要監視藥廠製藥品質,避免損及病人的用藥權益。
從健保署公告本次藥價調整作業,新增以下三原則以避免影響藥品供應意願:⑴已低於基本價之藥品不調整;⑵調整後藥價低於基本價者最多調整至基本價;⑶已向食藥署通報並經評估確認短缺之藥品不調整。可知基本價的合理訂立將是國內藥品供應無虞的關鍵,針對必要藥品清單所列品項,若供應藥廠已不足三家者,其健保核價尤忌殺雞取卵;再者,醫療團隊需合理使用藥品,當用則用,病人應好好配合服用,別再領藥卻不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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