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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製作範例來教育提醒管藥簿冊登載常見的5大錯誤。(照片來源:臺南市衛生局管制藥品管理講習上課講義)
◎文/台南記者黃大晉
魔鬼藏在細節裡,管制藥品管理最常犯的錯誤「簿冊登載不詳實」,其實很多違規機構及業者都是無心之過,但法條罰則攤開,就只能乖乖受罰。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為教育轄下機構及業者避免錯誤發生,特別製作一張簿冊填寫常見的錯誤範例來作提醒,簡單一張圖竟然就可看到5項登載不詳實錯誤之處,可見魔鬼就藏在細節裡,在填寫簿冊時,要非常謹慎小心,疏漏不可。
第1項就是「收支日期未按照事實發生的先後順序排列」。可能有些藥師會認為「我都有填寫啊!」但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28條第1項:「……詳實登載管制藥品之收支、銷燬、減損及結存情形。」所以,沒按照日期先後順序排列是不行的。
第2項就是「管制藥品的結存數量不可為負數」,都沒有藥,怎麼還能調劑發藥出去?
第3項「結存數量漏寫」,這也是不行的。法條就明確載明要詳實登載每日結存情形,漏寫就「噴飛」罰金6萬元,真的很不值得。
第4項「購買來源沒填寫」,不論是購買、受讓,都要註記來源者和他的管制藥品登記證字號。
第5項「第3級管制藥品未填寫領用病患姓名及數量」,若屬第4級的管制藥品可免填領用病患姓名及領用數量,但屬第3級的管制藥品就需填寫,倘若屬於第4級的管制藥品要填寫領用病患姓名及領用數量上去亦可。
一張圖看懂管藥簿冊登載常見的五大疏失錯誤,千萬不要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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